岳国资[2017]3号 签发人:陈琪钢
各监管企业:
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2月9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这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纲领性文件。文件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及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docx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