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国资[2017] 37号 签发人:陈琪钢
各监管企业:
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出行、踏青旅游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监管企业要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层层压实责任。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各监管企业要加强宣传动员,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增强安全意识。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码头、客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并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和通信联络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请各监管企业于2017年4月1日前将清明期间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值班表报送市国资委业绩考核与分配科。(联系人:周三梅,0730-8722029,263800753@qq.com)
岳阳市国资委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