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资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2-07-23 来源: 未知 作者: 国资委 
 
各市属监管企业:

4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12]36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属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作为企业法律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各市属监管企业要积极组织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本企业法律顾问和员工参加考试,力争未持证法律顾问参考率达到100%,实现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达到80%。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报名资格条件请及时关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hunanpta.com)了解情况。

请各市属监管企业务必将参考及考试情况及时报送我委政策法规科。

联 系 人:方 鹏

联系电话:8720069 8717108(传真)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管理 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 通知

岳阳市国资委综合科 2012年6月25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