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则竞买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现场签署《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或者在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交易合同》的,则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按起始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
4、受让方在竟得标的股权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余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交易合同》。
5、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余款,取消竟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
6、标的企业的所有遗留问题和本次标的转让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承担。
7、标的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须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竟买人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并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实物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调查,并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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