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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竞买人需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竞买保证金9000万元汇入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场内挂牌一次性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竞买人;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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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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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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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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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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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板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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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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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2 0309 0000 260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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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向竞买人成为竞买人,则竞买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竞买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竞买人后拒绝现场签署《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或者在确定为竞买人后7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交易合同》的,则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竞得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按起始底价27880万元报价(其他意向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竞买人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在签订《股权转让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5、竞买人在签订《股权转让交易合同》后,须与转让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6、标的企业的所有遗留问题和本次标的转让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7、标的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由竞买人负责办理,转让方须协助竞买人办理;标的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竞买人须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并充分了解标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实物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调查,并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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