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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9-07-08 08:19 来源: 市国资委 
 

凌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老人公交优惠政策货币化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既让老年人享受到政策优待,又避免老年人与上班族争抢紧张的交通资源,各城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苏州采取了分时段收费乘车政策;杭州市实行高峰时段老年人半价乘地铁,其余时间免费;锦州市实行高峰期老年人乘公交持卡9折、投币全价、其余时间免费;上海市于2016年6月执行了乘车费用由政府直补到人的政策,使上海地铁和公交车的老年乘客骤减8成,有利于减少“不坐白不坐,白坐谁不坐”的非理性出行,减轻了城市交通压力,减少了老年人高峰期挤车造成的碰刮摔伤事故,避免老年人在密闭空间诱发高血压、心脏病和呼吸系统疾病。

公交总公司作为我市国有公交企业,近年来积极落实政策,根据政策要求,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了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您建议对老年人直接给予交通补助,对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具有现实意义。我们将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您的建议,呼吁政府给予支持,逐步完善适合我市的老年人优待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公交事业发展的关心与关注!

特此回复。

2019月6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刘其元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思思 0730-87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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