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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编稿时间: 2016-01-26 08:59 来源: 未知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委派董事(董事长)和监事(监事长)。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7、负责企业固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的监督管理和脱钩移交工作。

9、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委本级内设机构7个,具体有:综合科,产权管理科,企业业绩考核与分配科,经营预算科,政策法规科,企业改革发展科,人事科,按章程设置机构2个:监察室、机关党委。

三、部门收支概括:

我委预算机构主要是委机关本级(没有下属二级机构),正处级单位,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岳阳市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从2013年起我委预决算均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和岳阳市国资委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288.19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88.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288.1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57 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36.2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5 万元,项目支出57万元(其中:国有资产监管经费24万元,租赁费3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0万元。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xls

2、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ls

3、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xls

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xls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xls

6、项目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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