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新华花苑小区私自抬高电价
来信人: 打不死的小强
来信时间: 2018-06-15 17:03:31
内容:

我是康王开发区新华花苑的小区住户,新华花苑小区的电价为0.72元/度,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电【2011】99号文件,已明确,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不满1千伏时价格为0.588元/度,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为维护国家电价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请求省电力局对于此事彻查。0.72元/度的电价是否经过物价审批,岳阳电力局如果当初开发商建设时使用临时供电,房子建完后为何不停止临时供电,让房屋没有正规供电不能销售。电力局为何能将电私自承包给开发商,让承包人员从中赚取0.132元/度的电费差价。小区里的电表并非电力局采购经市技术监督局检查后的电表,电是国家商品,希望电力局对临时用电管理,而不是让某些人从中谋取私利的工具。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 2018-06-23 21:17:48
回复内容:

供电公司农电室接到申请后到该小区实地调查,该小区共有920户住户,目前实际用电385户,但仅有两台变压器供电(一台美式500kVA,一台250kVA)。低压主线采用的VLV22-4*240mm2的电缆,分支电缆采用的VLV22-4*70mm2的电缆进到单元房。如果920户住户全部入住用电的话,变压器、电缆等电力设备的现有标准远远不够,要移交到电力部门管理必须按920户的实际负荷的国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才能接收,在调查现场就已通知该管理处工作人员提供平面图等,并请他们就到底移不移交先行讨论(此次电力改造涉及改造费用)。如果管理处和开发商决定移交产权交电力部门管理,在三月份该管理处将平面图交来后电力部门会尽快拿出查勘意见,设计方案,详细列出改造标准和费用,才能帮其处理。

再次反馈: 电力局答非所问。
反馈时间:2018-06-27 10:47:40
再次回复:

经核实,岳阳经济开发区羊角山新华苑小区的用电是由开发商自行管理的专变客户,2017年年底开发区管委会木里港管理处申请要求将该小区用电移交电力部门,客户中心农电室接到申请后到该小区实地调查,该小区共有920户住户,目前实际用电385户,但仅有两台变压器供电(一台美式500kVA,一台250kVA)。低压主线采用的VLV22-4*240mm2的电缆,分支电缆采用的VLV22-4*70mm2的电缆进到单元房。如果920户住户全部入住用电的话,变压器、电缆等电力设备的现有标准远远不够,要移交到电力部门管理必须按920户的实际负荷的国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才能接收,在调查现场就已通知该管理处工作人员提供平面图等,并请他们就到底移不移交先行讨论(此次电力改造涉及改造费用)。现已多次与开发区管委会、物业协商,待该小区一户一表后,届时供电公司才能接收。

回复部门:市供电公司
回信时间:2018-07-04 2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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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8-06-26 15:27:0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同志您好:

经调查,新华花苑小区属木里港管理处新华村,该小区现有住房22栋,共800—900户,现入住了300来户,该小区没有开发商,属集中建点,分户建房,都是自建房。小区内没有设立物业管理,由新华村指定周继平、刘新生等8人暂时管理,负责代收电费、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其中3人负责环境卫生。该小区由于当时建设时定性用电为基建用电,安装的临时专用变压器两台,(一台315ka、一台100ka),属于新华村元东组出资安装的,电价为0.72元/度,而市里同网价为0.588元/度。

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办对此事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一直以来多次上门与木里港管理处及新华花苑小区物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协调,并将情况汇报给区有关领导,去年11月份既已安排木里港管理处副主任彭治国组织协调处理此事。目前市电力局已将该小区的用电整改方案及电改申请受理,市电力局康王供电所正在进行业务工程勘测,预计今年10月份之前电改完成,届时新华花苑小区就能享受城市居民同网同价。

与诉求人联系并根据调查情况回复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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