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独生子女护理假
来信人: ...iNG
来信时间: 2024-07-02 10:03:55
内容: 1、请问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相关政策岳阳是否已实施? 2、如已实施,可否告知具体政策内容?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4-07-02 15:16:47
回复内容:

  市民:

  您好!您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留言已收悉,因您未提供联系电话,无法向您进行回复,现就你提出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相关政策我市都是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落实的,岳阳市并未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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