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调整市区渣土运输时间的建议
来信人: 张军
来信时间: 2010-11-25 08:50:13
内容: 岳阳市人民政府: 当前,市区渣土挖掘装运现场噪声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很强烈。而城市渣土运输管理由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区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处理此类投诉无结果。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满足群众合法诉求,就市区渣土装运环境管理建议如下: 建议调整运输渣土的时间,并将取渣土的噪声监管授权给城市管理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而城市管理局规定:所有需要渣土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得到城市管理局批准,禁止在白天运输渣土,渣土运输必须在晚上20时以后进行。建议将渣土运输时间从晚上的20时以后,调整为下午14时到晚上22时,并将取渣土的噪声监管授权给城市管理局负责。这样,既解决了群众对取土噪声污染的投诉问题,又保障了建设方工作时间,还能便于城管部门和建设方加强防尘和扬撒管理,保护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1-03-31 09:38:00
回复内容:

关于调整市区渣土运输时间问题的回复

 

我局收到市长信箱“关于调整市区渣土运输时间的建议”的市民来信后,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市土石方调配管理办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切实控制好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和扬尘污染,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和环境空气清新,结合省内各地市州的管理经验,经市政府批准后,我市渣土运输行业管理规定: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白天和雨天禁止运输渣土。夜间运输时间在晚上7点以后进行,以此最大限度的减轻渣土运输污染和规避交通拥堵等问题。至于调整为下午14点以后运输,不仅严重影响白天交通繁忙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同样会对施工场地周边产生噪声污染。市城管部门是我市渣土运输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的调配和倾倒管理。夜间施工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执法主体不属于市城管部门。今后,市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尽量控制和避免渣土现场施工的噪声污染,督促渣土运输施工场地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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