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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为什么老干部死亡后丧葬费迟迟没有补 |
来信人: | 何川 |
来信时间: | 2013-08-12 12:36:17 |
内容: | 市长,你好! 我爷爷何松根是原路口供销社退休干部,不幸於2013年4月份去世,按政策应当补助丧葬费,我姑姑何小平也在路口供销社,曾多次去云溪社保局询问。得到答复是政策未定,不能办理,还说人家死了一年多都未办。我就想问一下政府政策到底是怎样的,是真的没定吗?一年多的都没办理,政策这么久都没定,那该有多少工作堆积了。请市长百忙中过问下,谢谢! |
回复部门: | 云溪区 |
回复时间: | 2013-08-27 15:24:08 |
回复内容: | 何先生: 您好,您来信关于“为什么老干部死亡后丧葬费迟迟没有补”投诉的信访件已收悉。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常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落实,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13年7月下发的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因病或因工死亡的(1)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2)抚恤金: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1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由于目前我省社保业务软件暂时未设定好,业务暂不能办理,需全省软件升级后才可办理。联系电话:3350526。特此回复! 岳阳市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