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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岳阳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建议与长沙签订合作协议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时间: | 2014-09-11 20:22:42 |
内容: | 相关部门领导: 你好。我是在湘阴工作的长沙人,单位给我们交了住房公积金,可是不能在长沙异地贷款购房。查阅岳阳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后,我在岳阳无房作抵押,找不到担保人,而且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按照岳阳的贷款额度,完全不够。岳阳关于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已经满足不了现实需求,希望有关领导考虑实际情况,尽快与长沙等地对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小刘 2014.9.11 |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 | 2014-09-15 11:10:43 |
回复内容: | 刘先生:您好! 关于异地购房贷款的问题,我中心已提交方案上报公积金管委会,目前还未批复。 |
再次反馈: | 方案具体内容呢?“湘五条”在岳阳等于一纸空文吗? |
反馈时间: | 2014-09-15 12:39:01 |
再次回复: | 小刘: 你好! 关于“岳阳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建议与长沙签订合作协议”的信件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岳市公积【2013】38号):因工作原因或夫妻两地分居异地购房,可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必须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按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本市足值房产作为抵押,房产价值由管理中心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值不得超过评估值的60%。 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我单位将积极与长沙房地产局联系,商讨异地抵押事宜,尽快达成协议,方便广大公积金缴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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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回信时间: | 2014-09-16 10:5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