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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国资委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5-07 11:47 来源: 市国资委业考科 
 

各监管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国有企业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岳阳市国资委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国资委

2018年5月7日

岳阳市国资委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国资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安委《2018年全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岳消安〔2018〕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9月20日,在我市国资系统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确保春夏期间国资系统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防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各监管企业要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对本企业集中培训授课,大力宣介《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事故追责问责力度,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各监管企业要依托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制度,及时消除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按照市消安委相关通知要求,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并将本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纳入部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电动车“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凡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违规留宿人员的,必须依法清理;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必须停工整改;凡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的,必须依法顶格处罚;凡是使用无证电焊工的,必须追究施工和建设单位责任)要求。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监管企业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的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各企业要在电子公示平台、官方微信、微博定期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开设防控专题宣传栏;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加强消防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本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6日前)。各监管企业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7日至9月10日)。各监管企业按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切实加强本企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主动研究解决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我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将加强综合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和本企业年度综合考评,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部室,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逐个抓好贯彻落实。

(三)强化工作检查。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市国资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各企业要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企业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请于5月7日前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每月27日前书面报告当月工作情况小结,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电话:8722029;传真号码:8717108。


附件1

春夏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检查月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检查单位

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发现隐患或违法行为

下发法律文书(采取措施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2

春夏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检查月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行业

领域

组织检查督查情况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情况

组织

检查组

出动检查人员

检查

单位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行政拘留

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

罚款

人次

万元

总计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于每月27日前将此表加盖公章传真至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8722029,871710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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