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资要闻 > 通知公告
 
审计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稿时间: 2026-01-19 10:49 来源: 市国资委 
 

  审计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国资委2025年审计中介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 1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2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4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33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37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根据相关规定,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谈判引入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对监管企业实施2025年度专项审计。现将采购核心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国资委2025年审计中介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770000.00元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所对应审计对象

数量

标的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整包

岳阳市国资委2025年审计中介服务项目

第一包

城投集团

1

12

12

第二包

城运集团

1

11

11

第三包

经投集团

1

12

12

第四包

国资公司

1

8

8

第五包

路桥集团

1

8

8

第六包

三荷机场、公交集团、粮购公司

1

8.5

8.5

第七包

水务集团、规划设计院

1

9

9

第八包

岳农集团、人才集团、公建投公司

1

8.5

8.5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个月缴纳税收、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前1个月内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参与过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或审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审计报告首页+落款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服务内容及合作方为国企);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8 人,所有人员需具备会计、审计相关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提供团队花名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近1年社保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有相关证明文件可一并提供)。

  四、投标报价说明:

  供应商可对所有8个项目包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报名、投标和报价,如进行多个项目包进行报名、投标和报价时,均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任何一项。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6年1月 19 日至 2026年 1月 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线上:登录岳阳市国资委官网(https://gzw.yueyang.gov.cn/)下载;

  (2)线下:岳阳市国资委办公室(地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丘山名苑9楼911室)领取。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免费。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 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岳阳市国资委9楼911室(地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丘山名苑)。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或公告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丘山名苑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730-8722109;15573085059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一节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岳阳市国资委2025年审计中介服务项目

第1.2款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否

第2.1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730-8722109;15573085059

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质要求(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个月缴纳税收、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前1个月内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参与过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或审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审计报告首页+落款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服务内容及合作方为国企);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8 人,所有人员需具备会计、审计相关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其中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不得少于3人(提供团队花名册、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近1年社保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未受过法律、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有相关证明文件可一并提供)。

 

第3.2款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

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第5.1款

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组织。

二、谈判文件

第6.3款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11.3款

采购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77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

第11.6款

报价的其他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12.1款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第13.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第14.1款

分包

£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R 不允许分包

第15.2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U盘电子文件一份,胶装,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16.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第     包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18.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 2026年 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岳阳市国资委9楼911室(地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丘山名苑)。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第22.4款

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28.3款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第34.1款

指定的媒体

岳阳市国资委官网(https://gzw.yueyang.gov.cn/)

第35.3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 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730-8722109;15573085059

第36.1款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七、投标和报价:供应商可对所有8个项目包中的一个或多个进行报名、投标和报价,如进行多个项目包进行报名、投标和报价时,均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任何一项。

  第二节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现场勘察

  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6.2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8.一般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2)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3)授权委托书(格式)

  (4)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

  (5)采购需求响应

  (6)合同条款偏离表

  (7)采购需求偏离表

  (8)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9.2根据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

  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1.报价要求

  11.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1.2在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采购需求要求的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

  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谈判保证金

  12.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谈判保证金。

  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

  14.分包

  14.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14.2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5.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

  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

  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8.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18.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

  18.3采购人在按本章第24.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供应商资格审查

  19.1除本章第14.1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9.2如果供应商不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响应文件无效。

  20.谈判小组

  20.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0.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1.谈判程序

  21.1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

  21.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21.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22.响应文件审查

  22.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

  22.4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澄清

  2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谈判的规定

  2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

  2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5.退出谈判

  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26.提出成交供应商

  26.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6.2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

  26.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26.4最后报价的评审

  (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需落实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4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28.谈判的特殊情形

  28.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8.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29.谈判终止

  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重新评审

  30.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0.2采购人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保密及串通行为

  31.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1.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

  32.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

  32.1采购人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询问及质疑

  3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4.签订合同

  34.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4.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三节  采购需求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审计:核查13户国企 2025 年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合规性审核。

  2.资产负债审计: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重点核查资产盘点、负债确认、产权归属等情况。

  3.经营业绩审计:审核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包括收入、利润、成本费用控制等核心指标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4.内控合规审计:评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排查合规风险与管理漏洞。

  (二)服务成果要求

  1.对每家被审计企业需提交:《专项审计报告》正本 2 份、副本 3 份(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电子版(PDF 格式)1 份。

  2.审计报告需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有企业审计相关规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三)服务质量与时限要求

  1.质量要求:审计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及本文件约定,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无遗漏重大问题。若因审计质量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或被相关部门追责,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时限要求:

  o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各包段被审计企业的审计实施方案;

  o审计实施过程中,每周向采购人提交工作进展报告;

  o全部审计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逾期未提交成果的,每逾期1天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的日常沟通、协调,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疑问及调整要求(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审计过程中需遵守被审计企业的管理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及审计工作中获取的敏感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配合采购人完成审计成果的验收、整改跟踪等后续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四节 响应文件组成

  目录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报价表

  二、谈判响应声明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

  六、采购需求响应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八、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供应商                         

  年  月  日

  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谈判文件条款号

审查内容及标准

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一、报价表

  附件1-1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报价

其他内容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    包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我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现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规定作出的处罚。

  七、我方的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

  六、

  附件5-1 资格更新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

  注: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1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

  六、采购需求的响应

  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1 响应一览表

  响应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序号

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六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