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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幕阜宾馆旅游接待设施招租公告(第三次)
编稿时间: 2025-04-28 14:27 来源: 本站 
 

  受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通过网络竞租的方式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限时竞价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10时。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岳阳市幕阜宾馆旅游接待设施位于平江县南江镇幕阜山云腾寺,地理位置较优,自2017年以来,通过大力整顿拆迁优化,幕阜山景区接待设施已集中于幕阜宾馆、太元天宫接待中心等有地理优势的单位,总床位目前不足600个,旺季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出包住宿部分包括幕阜宾馆,折合约230个床位;餐饮部分包括幕阜宾馆餐饮(含夜宵),大厅20桌,包房4间,每间1桌。幕阜宾馆房屋建筑物总面积6658.39㎡,所占用土地包括停车场面积13768㎡。租赁范围:住宿(含幕阜宾馆、房车营地、哆咪屋、天岳超市,不含青红民宿)、餐饮:(含夜宵)、幕阜宾馆周围可用空地(除不能新建固定建筑外,空地可设临时建筑和自主经营)附航拍图。

  首年租金竞租起始价为83.5万元/年。竞租保证金为50万元,租赁期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租赁期为2025年7月1日起至2030年6月28日止。

  二、标的展示、咨询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截止2025年5月12日17时。

  三、意向竞租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凭竞租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缴款户名: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花板桥支行;银行账号:8002 0309 0000 26069。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3.竞租人在取得承租权后,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4.竞租人在竞得承租权后不得转租,如出现转租,管理单位无条件收回该资产承租权。

  5.竞租人必须自行具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重要事项:

  1、水电费及其他税费

  (1)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按月向招租方缴纳,电费缴费标准按发布《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执行,电价收费标准调整时,招租方有权相应调整收费标准。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幕阜宾馆现有供水系统供水,若承租方要对现有供水系统进行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维修和突发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停电停水,招租方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因自身经营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网络、电视收视、煤气、办证、换证、年检、保险、卫生防疫、装修改造、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仅房产租赁税由招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招租方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按照要求无瑕疵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并确保达标。如不执行,招租方将请专人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1)合同签订且承租方向招租方交清履约保证金后,招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同意按招租方交付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2)承租方在签订此合同前,招租方已和承租方对标的物进行了多次现场查看,对标的物的瑕疵了解全面清楚。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时招租方已向承租方充分说明、告知本合同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验收等房屋验收情况);承租方经实地查勘,已了解本合同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验收等房屋验收情况),并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并同意按照该现状予以接收该标的物。承租方接收该标的物之日起,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安全问题、验收情况为由,主张招租方赔偿相关损失。

  (3)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其他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包括租赁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及一方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等),承租方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日之次日起7日内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采购的物品搬移清场,将租赁物关门落锁交还招租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退场。

  (4)承租方交还租赁物时应经招租方验收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归还的租赁物需符合正常使用的性状。

  (5)承租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清空场地并及时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1日应按日租金的2倍向招租方支付场地占用费,逾期达10日以上的,招租方并有权不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同时,招租方有权不经催告直接收回租赁物并将承租方添置的设施设备或经营的各类商品、物件进行提存。因提存而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在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仍继续经营的,招租方可采取包括停水、停电、落锁、拆墙等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因此而向招租方主张任何损害赔偿。承租方还应承担逾期归还给招租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也不限于直接损失和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合理支出)。

  3、租赁物的维修:

  (1)租赁期间,幕阜宾馆室内维修维护费由承租方承担(不含结构主体、室外排水系统、屋顶、天沟等维护维修费),招租方允许其对幕阜宾馆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到期后,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投入的所有费用招租方将不予补偿。

  (2)承租方对租赁物(包括附属设施设备)有保管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3)承租方负责租赁物装饰维修(包括墙壁、天花板、地面、门窗、开关插座、水龙头维修更换等)、排水系统疏通、供水系统维护、表内的水管、幕阜宾馆变压器至用电设备之间的线路维护以及无线网络、监控等的配备维护。

  (4)除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租赁物(包括附属设施设备)有毁损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所有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招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包括也不限于直接损失和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合理支出)。

  (5)承租方在维修和使用租赁物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概不负责。

  4、租赁物的改造和装饰装修:

  (1)承租方须提前向委托方提出改造方案、施工图纸和书面申请,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成后60日内向委托方提供对租赁场所改造装修的预算清单、竣工图纸和结算书备案。

  (2)承租方在装饰装修和改造过程中应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在装饰装修和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概不负责。

  (3)如承租方未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程序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的,承租方应在招租方发出通知7日内,恢复原状。如承租方在通知期限内拒绝或迟延履行上述义务,招租方有权在未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之下,拆除未经同意的装饰装修和改造部分,由此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且无论何种情形导致合同终止,招租方对承租方的装饰装修和改造的投入均不作任何补偿。

  (4)如承租方已履行本条第1款约定程序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的,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不予补偿,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改造、装修及添置的硬装及不可移动资产(包括电梯、门、窗、锁、水电、灯、衣柜、橱柜、卫浴以及立面装饰项目等),一并无偿移交给招租方,承租方不得进行恶意破坏或拆除。

  5、双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还有以下权利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招租方的管理制度,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搞好优质服务,严禁强买强卖,严禁和游客发生争吵或打斗事件,否则,如因承租方行为造成游客实质有效性投诉时,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投诉的相关费用,同时,招租方根据情节每次对承租方处以500元到2000元的违约金。若因承租方违法经营原因,受到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正式处罚,或造成影响景区及招租方声誉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投入按第九条第4款无偿移交招租方。

  (2)承租方需在租赁场地准备不少于价值1000元的基本药物和医疗用品,设置医疗服务点,为游客提供基本常用药品与应急医疗保障。

  (3)承租方所经营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并保证其质量安全,若出现群体食物中毒等影响恶劣公共卫生事件,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外,招租方有权按承租方违约解除本合同。

  (4)招租方负责按景区规章制度对承租方及项目经营进行规范管理,承租方及关联人员不得违反招租方相关管理规定。

  (5)招租方对租赁资产拥有所有权,合同期满以后,承租方必须按附件《盘底表》按时将招租方移交给承租方的资产全部交还招租方,否则照价赔偿。对招租方现有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按原有进价转让给承租方(酒水除外)。

  (6)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经营所需设施设备耗材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添置或购买;承租方经营所需广告招牌由承租方承担设计和制作安装费用,制作前须将制作方案报招租方同意。

  (7)承租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外和超经营范围经营,不得改变项目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搭建附属建筑物和可移动棚架,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搭棚支伞和设置任何形式的户外广告,如有违反,招租方每发现一次将对承租方方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并拆除所搭设施。

  (8)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应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等费用,逾期未缴纳自公司发起月催缴单3个工作日起,每逾期1日缴纳执行标的5‰的滞纳金。

  (9)承租方须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并承担因相关整改产生的各种费用。

  (10)承租方应认真落实景区及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抓好食品、用电、燃气、消防安全等相关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保障承租方工作人员和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伤害或损失,承租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1)承租方须遵守招租方管理制度并按招租方规定着装,维护招租方规范服务形象。承租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景区出入证,持证进出景区。

  (12)承租方应负责经营范围内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有义务全力支持招租方完成文明景区检查、景区安全检查、4A景区复核、5A景区创建等迎检工作,如承租方拒不支持配合,则招租方将按承租方违约并解除本合同。

  (13)合同期内,承租方以宾馆名义争取政策性资金,招租方给予配合。

  (14)本合同到期后,招租方不有偿接收承租方在经营期内的任何添置物品和库存商品,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改造、装修及添置的硬装及不可移动资产(包括电梯、门、窗、锁、水电、灯、衣柜、橱柜、卫浴以及立面装饰项目等),一并无偿移交给招租方,承租方不得进行恶意破坏或拆除,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15)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担保抵押、贷款、出资等融资活动。

  (16)承租方应对租赁场地及相关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特别是财产基本险和财产综合险),保费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经营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火灾、财物被盗损失等),由承租方自负,导致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

  6、特别约定条款

  (1)招租方对景区内的其他任何经营项目拥有绝对的规划和建设权利,包括对景区内的旅游线路设计;摆渡车经过线路、停靠地点和停靠方式;绿化规划建设、路面改造、帐篷营地、树屋和餐饮点等同质项目开发、景点建设拥有充分的自主权,承租方不得以前述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减免上交租金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2)因本项目位于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内,承租方必须保证本项目合法开业经营,每天可正常接待游客,如因承租方原因停止营业,招租方对承租方处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如因冰冻导致游客无法进入本项目营业场所消费,承租方也必须在停业期间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值守。

  (3)标的物的装修提质改造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的装修提质改造的设计方案报招租方同意后方能实施,承租方拆除的门、床、衣柜等招租方处理。承租方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对幕阜宾馆的主体提质改造不低于150万元,若未达到150万元,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招租方的所有投资不予补偿,并无偿交由招租方使用,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予以补偿。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前三年提质改造投入不得低于300万元,(投资额以双方认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估费双方均摊),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完成提质改造投资超过300万元且完成电梯安装后(以双方认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依据),招租方予以16万租金减免,并顺延承租方4个月的免租期,即延长到2030年10月28日止。到期后,承租方无条件自动撤场,承租方所投资不可移动的硬装资产(包括电梯、门、窗、锁、水电、灯、衣柜、橱柜、卫浴以及立面装饰项目等)无偿交由招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不得要求招租方予以补偿,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可移动软装部份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置,招租方不得阻止。

  (5)承租方在幕阜宾馆周围可用场地不得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如造成卫片执法,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若招租方要进行建设活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支持、清场,不得要求补偿。

  (6)承租方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健康证等。

  (7)甲乙双方确认各方均可以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之一送达有关文书等各种材料,该送达方式对司法送达也同样适用,即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的送达均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双方确认的专人手机号码电话语音、短信、彩信方式送达、微信送达、电子邮箱送达。

  (8)如因自然灾害(不包括因冰冻雨雪等天气原因导致游客无法进入本项目营业场所消费)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项目停业15个自然日以上,招租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有关月度缴纳租金比例表核减承租方应上交的租金。

  (9)招租方在景区内从事保安保洁水电等工作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早、中、晚餐由承租方提供,招租方按500元/月/人的标准支付给承租方。若公司餐补调整后,双方可协商调整本餐补标准。

  (10)招租方签约渠道团队按价格购买套票且在承租方人均餐饮消费达到40元以上的团队游客,可免费乘坐索道下行。本合同签订以后,招租方在景区内投资新建的其它餐饮场所也可享受此优惠政策,承租方不得干涉。

  7、违约责任

  (1)若承租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承租方须向招租方缴纳已经租赁经营期间的租金(见本合同第四条的月份缴纳租金表),承租方向招租方所交履约保证金30万元不予退回承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改造、装修及添置的资产等全部投入,无法转移或转移、拆除影响其使用价值的,一并无偿移交给招租方,承租方不得进行恶意破坏或拆除。

  (2)若招租方无正当理由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租金结算至合同解除之日止(见本合同第四条的月份缴纳租金表),并退还承租方所交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同时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改造投入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如协商不成由双方协商共同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承租方装修改造损失,除此之外,承租方不得向招租方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如承租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约定提供施工相关资料,招租方有权不予认定承租方的损失。

  (3)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租金或水电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金额的千分之五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达7日以上时,招租方视同承租方根本违约,招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履约保证金不退,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无偿移交招租方所有:

  4.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租赁物、转让承租权,且在招租方限定期限内不纠正违约行为的;

  4.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和/或改扩建,且在招租方限定期限内不纠正违约行为的;

  4.3损坏租赁物,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4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且在招租方限定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的;

  4.5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4.6拖欠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或未按约定交纳其他费用,经招租方催告后仍未缴纳的;

  4.7违反招租方场地租赁管理制度,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扰乱经营管理秩序的;

  4.8连续停业关门10天以上的或招租方连续两月接到对招租方造成恶劣影响的投诉超过3次或租赁期限内累计接到有效投诉超过10次的;

  4.9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10存在违反其他约定的行为经招租方通知整改后承租方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者造成招租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

  4.11 其他严重影响景区形象或本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竞租人必须同意在竞得租赁权后与招租方签订已拟好的《租赁合同》,才可报名参与竞租。

  2.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则竞租保证金部分转为租赁期履约保证金。如竞租人在确定为承租人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竞得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竞租人在竞租时,应保证按起始底价应价(其他竞租人已应价或有更高应价的,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承租方应按时在承包期内向委托方每月支付项目承包费用:(单位:元)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每个月20-25日期间与招租方计划财务部办理月缴租金结算事宜,全年度租金于每年12月20日前结清。

月份

占全年比例

上缴金额

月份

占全年比例

上缴金额

1月

0%

7月

27%

2月

0%

8月

36%

3月

0%

9月

10%

4月

2%

10月

10%

5月

5%

11月

3%

6月

7%

12月

0%

  6.租赁期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经营期内不计算利息,合同期内如承租方无违法、违约、不文明经营等行为,则委托方于承租方如期移交场地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7.竞租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实物资产以现状租赁,竞租人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调查,并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七、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市国资委办公楼709室

  联系方式:0730-8388688(办);18673093658(胡先生)

  详见www.yueyang.gov.cn/gzw/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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