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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方式,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成交价格为挂牌底价。
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租)保证金,最高报价者被确定为承租方。
4、在确定为承租方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租金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付清),后续租金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原内部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如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承租押金由出租方在承租方退场后15天内无息返还。
8、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自应当签订该文件或履行付款义务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本次成交租金为含税价,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以出租方出具发票为准)。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物业结构、毁损物业设施。如装修物业,需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或者非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保持物业完好,物业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自动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对此有权利主张,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对价要求。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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