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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岳阳市同联药业公司羊角山危险品仓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转让公告
编稿时间: 2015-12-30 11:28 来源: 市国资委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网上挂牌交易公告

岳市国土资土网挂告【2015】15号

 

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岳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岳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有的原岳阳市同联药业公司羊角山危险品仓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标的依法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处置。标的号为岳土网挂(2015)37号(以下简称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标的的规划指标及其它要求:

标的编号

标的座落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其他规划指标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交款时间

岳土网挂(2015)  37号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羊角山

12257.2

仓储

50

总用地面积12790.8㎡,净用地面积12257.2㎡;建筑面积1371.38㎡,计容建筑面积1492.08㎡,容积率≦0.122。

595

595

30

竞得人须在资产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1 、标的位置: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羊角山。

2、土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2790.8㎡,净用地面积12257.2㎡; 

3、建筑面积:仓库、锅炉房、门卫等建筑物面积1371.38㎡;计容建筑面积1492.08㎡,容积率≦0.122。

4、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仓储用地50年。

6、土地及资产交付:按现状交付。

7、土地及资产交付时间: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市国资公司三个月内向资产竞得者交付资产。

8、规划要求: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指标均以现状保留为准;建筑面积由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改扩建及新建任何建筑物,且服从规划部门调整。

二、本次标的网上挂牌有关时间:

标的编号

挂牌报价起始时间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保证金截止时间

岳土网挂(2015)37号

2016年01月19日09时

2016年01月29日16时

2016年01月26日17时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处置资产由三部分组成:土地,地上建筑物,地上附着物(水泥地坪、眠墙、国外松、香樟);仓库和锅炉房等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如需办证,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本标的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由市国资公司负责协调处理。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它资产采取有底价网上挂牌交易,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岳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也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标的。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信息咨询电话:0730-8388688

交易流程咨询电话:0730-8691915

五、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公告为准。

2015年12月30日

原岳阳市同联药业公司羊角山危险品仓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原岳阳市同联药业公司羊角山危险品仓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岳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资产简况 

资产

公告

信息

地理位置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羊角山

设备资产

 

资产

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岳阳方源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正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资产评估结果 

标的占地(仓储用地)12257.2㎡,地上建筑总面积1371.38㎡层。评估价593.57万元(其中:土地价值416.74万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价值176.83万元)。

重要 

信息 

披露 

标的基本信息 

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2011年12月30日,岳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与市国资公司签订《抵债资产移交协议书》,将羊角山生产区所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移交市国资公司;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如需办证,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本次挂牌处置资产由三部分组成:土地(岳国用(1994)字第21240801号)、地上建筑物、地上附着物(水泥地坪、眠墙、国外松、香樟)。

3、标的现租赁给王新颜、杨权经营,租赁合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

595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

让相

关其

他条

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95万元汇入指定账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采取有底价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95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标的已出租,租赁合同至2015年12月31日止;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由市国资公司负责协调处理。

4、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5、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竞买须知》中规定缴纳。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溢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7、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8、标的成交后,标的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交易

保证金

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595万元。

交纳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17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 

岳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6165855-5

注册地(住所) 

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形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 

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16时止。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

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采取有底价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发布媒体名  称

统www.gtjy.gov.cn;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hnaee.com;

岳阳市国资委网站:www.yueyang.gov.cn/gzw/;

湖南三湘都市报、岳阳日报。

六、项目联系方式 

湖南省岳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 0730-8691915  

湖南省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旭园路市总工会506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0-8388688  13975002158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

网上挂牌交易须知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挂牌的处置人为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挂牌交易具体组织实施授权岳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办。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资产交易网上挂牌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它资产挂牌交易,通过岳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gtjy.yygt.gov.cn)进行。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有意参与本标的的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具体包括:

1、《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试行办法》;

2、《岳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银行保证金交付指南》;

5、网上挂牌交易公告;

6、规划红线图及技术指标要求;

7、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有意参与本标的的竞买申请人须自行办理好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服务咨询联系方式为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476号正阳评估公司二楼    电话:0730-8255215)

(三)竞买申请权确认

通过网上注册,办理好数字证书并获得登陆密码的竞买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的网上挂牌竞买,须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在交付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准确填写保证金账号,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账号作为识别竞买申请人身份的依据,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资格,赋予与此账号相对应的竞买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权限,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申请人。该资格确认书即为参与竞买报名成功的有效凭证。如没有按时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一项履约担保金,证明竞买方的诚意,是意向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保证金支持六家银行网上交纳。但每标的的每一个竞买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任意一家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操作见网上《银行保证金交付指南》。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权转让合同》时该标的竞得人的成交价款。

(四)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处置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六、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视为挂牌活动开始,处置人将有关标的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系统从挂牌报价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3、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报价截止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经系统询问完毕后,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⑴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⑵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3、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系统显示的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报价。系统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则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标的的最终竞买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2、系统向竞得人发送《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挂牌出让网上竞得证明》(以下简称《网上竞得证明》),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1日内从网挂系统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签字盖章。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网上竞得证明》和参与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文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等),由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核实无误并确定竞得人符合交易公告、交易须知的相关规定的,在竞得人按湘价服【2012】87号、湘价服【2013】131号和岳市价行审【2013】44号、岳市价审【2014】2号文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对不符合交易公告、交易须知的相关规定的竞得人,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与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得人缴纳成交价款

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以及相关资料到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申办成交价款的缴纳手续。

本标的的成交价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纯收益、土地出让业务费和土地评估费。标的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和其他资产产权过户税、费。竞得人须按财政的有关政策另行支付土地契税及相关税费、土地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价调基金。土地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和价调基金由竞得人在本标的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未按规定缴纳以上款项的不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权转让合同》。

(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权转让合同》: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资公司在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鉴证下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竞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三个月内,由市国资公司交付资产。

七、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在岳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gtjy.yygt.gov.cn)、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www.yygt.gov.cn)和岳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www.yueyang.gov.cn/gzw)公布。

八、报价规则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网上挂牌交易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采取有底价网上挂牌交易。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要求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交易标的,对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如需办证,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本标的已出租,租赁合同至2015年12月31日止;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由市国资公司负责协调处理。

(四)确定竞得人后,《网上竞得证明》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视为一并放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置人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在相关媒体和网上予以公告: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2、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处置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竞得证明》、《成交确认书》《产权转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规定对竞买人资格有限制或要求的;

3、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4、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权转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八)竞得人应当按照本《交易须知》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交易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交易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处置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处置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交易价款的,处置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处置人有权重新组织交易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应损失。

(九)参加网上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试行办法》,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处置人对本《交易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39号令》、《岳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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