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企改办)召开工作交流讲评会,全体工作人员与会。在听取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后,市国资委主任、市企改办主任黄俊钧同志作总结讲评,他对前段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目前我市国资监管体系基本健全,职能逐步到位,关系初步理顺;市属国企改制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国资监管工作有了好的起步。最后黄俊钧主任对下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突出强调要围绕三根主线,强力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即:加速改制工作进程,加大国资监管力度,加强国资经营管理。一是牢牢把握住改制的总体要求,加快国企改革进程。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创新改制模式。二是加强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采取紧急措施,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采取积极措施,力求国资收益最大化;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做好资产移交工作。三是稳妥地加强对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明确选聘主体,简化选聘程序,争取部门理解,加强协调配合。
市国企改制工作督查通报
7月20日,市委督查室、市企改办联合对民本岳阳九项工程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在第13期《市委通报》载文对国企改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活力岳阳(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国资委今年4月底挂牌成立后,干劲足,肯想事,敢管事,较好地发挥了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的作用。其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工业经委、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均抽调精干力量投入企业改制,有关工作正加紧进行(活力岳阳·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上半年工作进度表附后)。
市商务系统八家企业改制工作正式启动
2007年8月7日,市商务局召开了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职领导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会议,就商务系统8家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如何实施,进行了统一部署。市国资委副主任、市企改办副主任李华国同志和市企改办各组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宣读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对商务系统下属湖南岳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8家企业改制工作的批复。随后组织学习了《岳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8家改制企业改制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并要求改制企业所有准备工作在国庆节前完成,争取节后职工能领到补偿金。
针对市商务系统企业改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市商务局局长熊道生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各改制企业主职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切实负起责任来,把改制工作做细做实,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企业改制工作,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职工安置好,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好。
李华国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他首先对商务系统改制工作抓得紧、抓得实的良好势头进行了肯定。接着简要介绍了近段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思路。最后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积极主动抓好改制。改制势在必行,时不待我,只有努力往前赶才能掌握主动权;二是要依法依规抓好改制。市属国企改制工作只能在市政府“两个11号文件”(即岳政发[2007]11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岳政办发[2007]11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框架范围内进行,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一环紧扣一环把改制工作做好,要准确测算改制成本,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改制工作目标完成。
市工业经委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改制工作
今年以来,市工业经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企改办的具体指导下,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制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业经委主任王益民同志为组长的市工业经委国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企改科专门负责国企改制的情况综合,政策研究和工作协调。坚持实行了“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改制工作责任制。
2、加大改制力度。市政府“两个11号文件”下发后,市工业经委迅速召开了市直国有工业企业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改制任务,进行了企业基本情况和改制成本的摸底工作,指导企业制订改制方案并报送市企改办。
3、抓紧遗留问题处理。 对已进入改制程序的乐邦等企业正在进行职工安置,对市印刷厂等企业遗留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 对今年启动的改制企业积极配合市企改办、市财政局核实改制资金,力争改制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保证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4、维护改制企业稳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竭力做好职工思想疏导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各改制企业制定实施了维稳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把维护稳定作为企业改制的第一要务,建立了维稳工作责任制和信息反馈制度。
简 讯
市劳动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市属国企改制工作《总体方案》和《若干意见》要求,成立了专门的国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具有丰富改制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士集体办公,方便、快捷地为改制企业提供服务。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便于操作,该局专门拟订了《岳阳市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认定暂行办法》,市劳动局公开承诺,在各种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审核认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报送:省国资委、省国企改革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四大家秘书长、副秘书长、各系统部门改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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